马驹桥镇村办幼儿园服务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马驹桥镇村办幼儿园服务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11224210200013570-XM001-001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供应商(乙方):北京培文阳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1.将原合同截止日期由2025年9月30日提前到《2025-2026马驹桥镇村办幼儿园服务管理合同》执行之日。自新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合同自该日起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基于原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随之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1.将原合同截止日期由2025年9月30日提前到《2025-2026马驹桥镇村办幼儿园服务管理合同》执行之日。自新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合同自该日起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基于原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随之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原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本补充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原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原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甲方向相关部门申请支付,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剩余未结清费用,支付时间双方另行协商。根据资金来源,如因财政评审、审计导致金额发生变化的,以其金额为准;如因财政评审、审计或财政拨款、项目相关专项资金审批程序等时间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构成甲方违约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5.任何一方违反本补充协议其他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追究违约方责任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5-08-29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