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惠东县惠东中学初中部饭堂食材配送采购与饭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DZF-ZCFZB-2025-332142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惠东县惠东中学初中部饭堂食材配送采购与饭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 金(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招标人为惠东县惠东中学初中部。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饭堂经营管理服务;(002)饭堂食材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饭堂经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 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 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 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 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 业(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 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一: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须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包二:投标人须提供有效 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 另有规定,应提供相应规定文件,如适用本项目情形,则采用其规定)。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 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 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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