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潼校区实训室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WZB-2025-003
项目名称:临潼校区实训室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90,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交货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测绘地理信息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书面声明:(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6)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说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西部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共同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书面声明:(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3(全息三维数据采集与处理实训基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书面声明:(1)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九)特别注意:中标供应商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生成打印胶装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贰套,电子版壹套(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递交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5号万象汇1幢1单元5层10501、10502室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96号
联系方式:包1蒙恬185092771990;包2牛欣欣13572579955;包3谢媛媛13991891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5号万象汇1幢1单元5层10501、10502室
联系方式:刘诗麒、刘萌、杨利乔、杨柳 029-88897788;17391636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诗麒、刘萌、杨利乔、杨柳
电话:029-88897788;17391636545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