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中医医院桶装水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良县中医医院桶装水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DM2025FW0063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受宜良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宜良县中医医院桶装水配送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成交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服务范围:负责医院各病房桶装水(18.9升)配送及配套饮水机的供应,每半年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提供水质检测报告,并负责院区内饮水机的免费维修及更换。(对部分区域自行采购其他品牌桶装水的行为,成交单位不得强加干涉,形成垄断)。
2.2预算金额:15元/桶。
2.3服务地点:宜良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及现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桶装水的包装容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释放出有害物质,水质检测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申请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信息采集表。
3.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4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4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公告发布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告发布后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注: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按成立月份提供,成立不满1个月的,须提供情况说明)。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按成立月份提供,成立不满1个月的,须提供情况说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8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请携带以下资料之一到现场获取。
①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若为非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事项为“获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
(2)网上获取:请将现场获取时所需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资料审核合格且缴费后,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