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SGCJS2025-046号
招标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578-880216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期:120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浙江万玖建设有限公司 | 515013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余艳玲 | 浙2332025202514154 |
2 | 松阳县松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15013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章海斌 | 浙2332024202407643 |
3 | 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15013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包淑芳 | 浙2332019202310959 |
4 | 浙江中驰建设有限公司 | 515013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陶阳 | 浙2332021202327747 |
5 | 浙江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15013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毛苏兰 | 浙2332023202303802 |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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