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虞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412-411425-04-01-792509 。招标人为虞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泽怀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6-3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6〕019号
2.3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虞城县古王集乡、利民镇、稍岗镇、大杨集镇、杜集镇、刘集乡、乔集乡、张集镇8个乡镇、38个行政村。
2.5总投资额:14112万元
2.6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5.5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3.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3万亩。该项目计划完成:田块整治工程、新打及配套灌溉机井工程、新建及维修桥涵工程、开挖疏浚沟渠工程、新建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农田输配电缆工程等。
2.7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虞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虞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绘、项目区现状图、规划图绘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初步设计的编制,以及后期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程变更技术处理和手续办理、设计技术交底、竣工图绘制等,上图入库、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核实调整,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农田地力提升;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建后管护期限15年(管护资金企业自筹),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各项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9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工程建安费:经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机构最终评审后工程建安费为基数的100%(约139148641.92元)
工程设计费用:经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机构最终评审后工程建安费为基数的0.9%(约1102000.00元)
第二标段:
监理费用:经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机构最终评审后工程建安费为基数的0.71%(约869358.08元)
2.10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内(含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内)。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11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设计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专业),具有水利或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证书,具有水利或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专职安全员配置数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开标前6个月以来连续2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2个月的从聘请之日算起,提供的证明材料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5)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的执(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任一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EPC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开标前6个月以来连续2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2个月的从聘请之日算起,提供的证明材料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2.4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的执(从)业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任一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全过程监理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第一标段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第二标段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附查询截图);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涉及人员的查询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
3.5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5%8D%95%E4%BD%8D%E8%A1%8C%E8%B4%BF%E7%BD%AA%E3%80%81%E5%8D%95%E4%BD%8D%E5%8F%97%E8%B4%BF%E7%BD%AA%E5%8F%8A%E4%B8%AA%E4%BA%BA%E8%A1%8C%E8%B4%BF%E7%BD%AA%E3%80%81%E5%8F%97%E8%B4%BF%E7%BD%AA%E6%83%85%E5%86%B5(%E7%AC%AC%E4%B8%80%E6%A0%87%E6%AE%B5%E6%9F%A5%E8%AF%A2%E5%AF%B9%E8%B1%A1%E4%B8%BA%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3%80%81%E6%8A%80%E6%9C%AF%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8%AE%BE%E8%AE%A1%E8%B4%9F%E8%B4%A3%E4%BA%BA%EF%BC%9B%E7%AC%AC%E4%BA%8C%E6%A0%87%E6%AE%B5%E6%9F%A5%E8%AF%A2%E5%AF%B9%E8%B1%A1%E4%B8%BA%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6%80%BB%E7%9B%91%E7%90%86%E5%B7%A5%E7%A8%8B%E5%B8%88)%EF%BC%8C%E8%BF%91%E4%B8%89%E5%B9%B4%EF%BC%882023%E5%B9%B4 1 月 1 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未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如不存在行贿、受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者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涉及人员的查询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
3.6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其他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第二标段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4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六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4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 2025-8-18(V6.9.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6年2月9日9时00分至 2026年3月3日17时00分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商丘市虞城县庐山路中段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26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泽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中州国际23层豫辉众创A-13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1-26626881
监督部门: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
电 话:0370-3289162
发布人:河南泽怀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