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39号(网)、郑港出〔2020〕41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39号(网)、郑港出〔2020〕41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腾佳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39号(网)、郑港出〔2020〕41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招标编号:TJZY-GK-2025001
2.3 项目概况:
(1)郑港出〔2020〕39号(网)地块位于舜英路以南、乔松街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20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345.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3368.3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8977.54平方米;
(2)郑港出〔2020〕41号(网)地块位于洵美路以北,乔松街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45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1965.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3262.6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8702.68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39号(网)、郑港出〔2020〕41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各种书面资料)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每个地块需单独配备1名项目经理,本项目需要配备2名项目经理,且不得重复,并任命其中一个地块项目经理为总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含)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施工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内容)。
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合同内容中至少需体现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若合同中不显示或不体现相关内容,可以补充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等可以显示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
②对应项目合同任意金额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3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4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针对以上3.5.3、3.5.4项,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6.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可发送邮件至平台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反馈问题时附详细说明(可附截图))。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腾佳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1-56567614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于留洋、孙国栋、袁芙蓉
电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邮箱:hxzx04@163.com
2025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