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东关外南刘庄停车场施工
已由
/
以/批准,
招标人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492.288641 万元,建设规模:进行地面平整和混凝土硬化、安装照明设施、增设绿化小品等 , 建设地点:大名县城区。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92.288641 万元。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
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人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5 00:00:00至
2025-10-31 23:59: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向(招标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或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黄丙申,联系电话:0310-657501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路民伟、李煜鹏,联系电:0311-89151886。
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0310-6570021
dmzbb0021@163.com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 大名县东关外南刘庄停车场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 招标人: |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
| 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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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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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丙申
| 联系人: | 路民伟、李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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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0-6575018
| 电话: | 15203318653、0311-8915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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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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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tk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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