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闽侯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预算单价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1 1-1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 是 1(批) 900.00 180000.00 1800.00体灭菌器卡匣(适配STERRAD品牌)
1-2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 是 1(批) 206.50
体灭菌化学指示胶带(适配STERRAD品牌)
1-3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 是 1(批) 4500.00
体灭菌生物指示剂
(适配STERRAD品牌)
2 2-1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 否 1(批) 37500.00 120000.00 1200.00体灭菌用生物指示剂-阅读器
(适配新华品牌)
2-2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 否 1(批) 65.00
体灭菌用化学指示胶带(适配新华品牌)
2-3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 否 1(批) 90.00
体灭菌用生物指示剂(适配新华品牌)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30
三、采购内容详情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闽侯县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医用耗材采 福州言恒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112号三层302室购
包2 江西特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医药物流园金洲北路688号12栋105-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a.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b.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1.所响应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响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响应人
为经销商,响应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响应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响应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人提交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2.响应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采购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
4、采购文件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5、供应商报名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5日(节假日除外)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30时(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