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SZB-2025-879-1
二、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食堂冻品类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88(%) | 浙江菜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拱墅区朝晖路182号国都发展大厦30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食堂冻品类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食堂冻品类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1857号)收费标准乘以6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若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中标折扣不变)。单个项目的代理服务保底收费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即单个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不足保底收费金额的,按保底费用计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8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老师(膳食科)、郭老师(招标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822263、0571-85267031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67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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