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路(岱河桥—龙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北市人民路(岱河桥—龙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淮发改许可[2025】57号 关于淮北市人民路(岱河桥-龙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4 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市人民路(岱河桥—龙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513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5131
2.5 建设地点:位于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中湖景区东侧
2.6 建设规模:项目区域位于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中湖景区东侧,主要为人民东路(岱河桥—龙河)、龙河、岱河合围形成的三角区域,治理总面积2106.13亩,共分3个治理区 。I区为人民东路(岱河桥—矿山铁路线),线路长度1.11公里,面积65.01亩;Ⅱ区为人民东路、龙河、岱河合围形成的三角区域,面积1696.54亩,矿山铁路线自北向南从该区穿过;Ⅲ区为龙河东侧宋庄区域,面积344.58亩。主要内容为:道路恢复、土地复垦、水域治理和环境改善。
2.7 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费用(含BIM费用)约11614万元,设计费208万元。
2.8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BIM、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验收、最终交付,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原名称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得兼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市政道路或地质灾害治理)。
3.1.4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0 年1 月 1日以来(以 合 同签订 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一项类似项目 业绩(类似业绩指市政道路或地质灾害治理)。
注:本招标文件地质灾害治理业绩按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划定地质灾害承揽范围,包括:滑坡治理、崩塌治理、泥石流治理、采空区治理、地下空洞治理、人工斜坡治理、地质灾害加固工程、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 /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年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施工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或签章(字)、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完成,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5)联合体成员不应大于3家。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12月 8 日 17 时 3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电话:18856170122。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分。
8.2 开标地点: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三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淮北市南黎路供水大厦2楼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赵科长
电 话:0561-311598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色云天7#8层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邹永艳、关晓丽
电 话:18956123931、18856170122
11.3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 0561-3198613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6158899。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6884;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54179;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建行:6232811670000236051;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 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