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TH2025-10-133
二、项目名称:派出法庭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派出法庭办公场所租赁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西安未来产业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鱼跃路55号A栋五楼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1,318,400.00元 | 1,318,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派出法庭办公场所租赁服):
服务类(西安未来产业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1320000 | 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 租赁位于雁塔区富源四路鱼化工业园 AB 座 4 楼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场所作为我院派出法庭用房使用。 办公用房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陕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六个月 | 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全部要求 | 1,318,4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涛(采购人代表)、牛羽、李安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金额以采购结果公示为准。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代理费缴存账户: 开户收款单位: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自贸区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10066700001164 。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派出法庭办公场所租赁服 | 1.754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156]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69号
联系方式:85431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座14层1406-6室
联系方式:02-81882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婷
电话:029-81882499
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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