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公务用车(2023-2024年购置)保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按照采购人自行采购内控制度要求,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1日发布公开征集采购公告,定于2025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和评审,2025年10月29日定标。现中标(成交)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2-2025FE7279SZF-2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公务用车(2023-2024年购置)保险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情况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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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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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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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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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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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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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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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股权关系证明材料;8)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以及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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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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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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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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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股权关系证明材料;8)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以及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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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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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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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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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股权关系证明材料;8)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以及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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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2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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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1.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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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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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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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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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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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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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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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得分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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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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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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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评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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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评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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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评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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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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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45.00 
 | 
 37.00 
 | 
 8.35 
 | 
 90.35 
 | 
 1 
 | 
| 
 2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40.00 
 | 
 36.20 
 | 
 10.00 
 | 
 86.20 
 | 
 2 
 | 
| 
 3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8.00 
 | 
 36.20 
 | 
 8.56 
 | 
 52.76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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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A座20楼
3.供应商电话:13902902369
4.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捌佰伍拾伍元陆角捌分(¥197,855.68)
六、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公务用车(2023-2024年购置)保险项目
2.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标准、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履约情况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方不再续约。
七、评审组成员名单:梁红焱、郭元、李景峰、段素芬、林新洪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圳市财政局(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精神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九、公告期限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zzfcg.cn)/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EF%BC%89%E6%89%80%E5%8F%91%E5%B8%83%E7%9A%84%E8%B4%A8%E7%96%91%E6%8C%87%E5%BC%95%E3%80%81%E8%B4%A8%E7%96%91%E5%87%BD%E6%A8%A1%E6%9D%BF%E5%A1%AB%E5%86%99%E8%B4%A8%E7%96%91%E5%87%BD%E5%B9%B6%E6%8F%90%E4%BA%A4%E8%B4%A8%E7%96%91%E6%9D%90%E6%96%99%E3%80%82%3C/p%3E%3Cp%3E
2.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b座
联 系 人:刘警官
电 话:0755-85135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5-82078819、82077364转121
传 真:0755-82077519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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