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32025SC100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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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川燊龙航飞旅游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自贡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20 |
挂牌价格 | 19,3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08-2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其他重大披露事项 1、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2、标的公司股东四川航旅飞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应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交易过程中采用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自愿放弃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3、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无抵押、质押或其它形式担保。 4、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持有股权比例承担公司相应的债权债务。 5、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本次转让按照标的企业现状予以转让。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意向受让方报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公告期截止日 17:00 前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8、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10、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其他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等。 二、相关费用 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涉及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三、特别提示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交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