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乃县托斯特-达冷海齐公路改建项目,已由吉木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2025〕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全长12.5924公里标志牌41块,警示桩1090根,标线844.57 ㎡,里程碑29块,涵洞33道,小桥1座。
2.2招标范围:路基土石方、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内容。
2.3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11月06日开工,2026年02月13日交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三年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工程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