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崇文塔六路西段)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5〕13号、西咸泾河审准〔2025〕2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之间;
2.2 工程规模:项目为城中村改造项目与市政道路衔接道路,西起泾河一街,东至规划路,长度约570米,宽度20 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电力通信沟道、照明、绿化景观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775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2175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崇文塔六路西段);标段编号: E6112003509vd4fdj37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崇文塔六路西段)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崇文塔六路西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崇文塔六路西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①申请人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经理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②外省进陕企业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3.4.3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5-11-28 09:00起至2025-12-03 09: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佳苑12期、13期安置房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崇文塔六路西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8.3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8.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为网上审查,无须到现场递交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应随时留意平台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或变更文件,并及时下载,因申请人未留意或未及时下载导致不利结果的,自行承担责任。8.5资审结束后,资格预审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示,请申请人及时查看。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随时留意平台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或补充文件并及时下载,积极参与投标,具体内容以平台相关信息为准。8.6 立项主体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配套管理服务中心。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 | 地址: | 西安市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
| 联系人: | 刘振洋 | 联系人: | 上官志云 |
| 电话: | 029-36385415 | 电话: | 1819218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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