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栾川县公安局栾川县“两所”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栾川县“两所”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2、项目代码:2507-410324-04-01-526120
3、招标编号:栾川公开-2025-110
4、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117号
5、标段名称:栾川县公安局栾川县“两所”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6、标段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117号-1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1月10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五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孙小伟、孙水利、潘翠燕、杨秋娥、奚丽红、赵建峰、梁京西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核查情况
1、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10家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2、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六、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
2、定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定标二室)
3、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4、中标人名称: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10697787.28元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545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姓名:刘超华
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豫14120122012112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B(2023)220037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李永兰
证书名称及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C3(2023)139482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景广亮
证书名称及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C3(2023)1208775
企业业绩信息:巩义市芝田路南延拆迁安置工程羽林庄村北地块约75套安置房建设项目
5、比较优势:根据评标报告、定标核查报告,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实力强;投标报价低,竞争力强,无明显不平衡报价,合理性较高;技术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对项目保障措施合理性高,能够很好的保障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管理团队数量充足,专业配备齐全,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七、本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优惠3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贰拾陆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267880.00元)。
十、公示期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十一、其他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二、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栾川县公安局
地 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 70 米
联系人:程警官
电 话:0379-63139508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宁女士
电 话:0379-61109728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栾川县长春路
电 话:0379-66816977
2025年11月19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