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霍伊经发(2025)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50%、企业自筹资金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2.1.2建设规模:1、新建园区道路2.7公里(农一路,农二路),红线宽度8米,其中:农一路1.5公里,红线宽度8米;农二路1.2公里,红线宽度8米。2、新建 DE60供水管线 2.7 公里(农一路,农二路),其中:农一路 1.5 公里;农二路1.2公里。3、新建 DN600排水管线 2.7 公里(农一路,农二路),其中:农一路1.5 公里;农二路 1.2 公里。4、新建 YJV240*4管线 2.9 公里(农一路,农二路)其中:农一路1.6公里;农二路1.3公里。5、完善产业园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2679.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31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6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 08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2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 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 08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2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 08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1)近 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5年新公司不做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财务报表由牵头方提供。(2)投标人需确保近三年内自身无任何欠税情况,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须具有相关岗位证,安全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6-8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附承诺书)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含自然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EF%BC%89%E6%9F%A5%E8%AF%A2%E8%BF%91%E4%B8%89%E5%B9%B4%EF%BC%882022%E5%B9%B4 08 月 01 日起)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未被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市场经营的,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需提供承诺函,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10、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23时59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E8%B5%84%E5%AE%A1%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8%B5%84%E5%AE%A1%E6%96%87%E4%BB%B6%3C/u%3E%E3%80%82%3Cu%3E%3C/u%3E%3C/p%3E%3Cp%3E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6日16时30分。递交地点:霍尔果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尔果斯行政服务大厅3楼311开标厅)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0999-529181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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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硕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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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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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安徽路以北 、 武汉路以西安心嘉园s3-301- 1 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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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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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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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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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慧、范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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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7954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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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599131429、1990999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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