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供热管线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411171-04-01-968735号),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漯河国裕食品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供热管线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新建东兴路(华电-东方红路)、东方红路(东兴路-丰山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400,全长3300米;丰山路(东方红路-新漯上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250,全长2200米;汉溪路(福山路-凤凰山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200,全长900米;东方红路(丰山路-宜兰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300,全长446米;宜兰路(东方红路-新漯上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250,全长2200米,项目总投资约4400万元。
2.3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为:EPC总承包
二标段为:监理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
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施工、物资采购供应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及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办理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质量标准:
一标段: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限额设计,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300日历天。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修阶段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资格。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8C%E4%BB%A5%E4%B8%8A%E6%B8%A0%E9%81%93%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7%9A%84%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4%BB%B6%EF%BC%88%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9%E5%B9%B6%E5%8A%A0%E7%9B%96%E6%8A%95%E6%A0%87%E4%BA%BA%E5%85%AC%E7%AB%A0%EF%BC%8C%E7%BB%8F%E6%9F%A5%E8%AF%A2%E6%9C%89%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3%80%81%E2%80%9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2%80%9D%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3Cp%3E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需满足本款3.1、3.3、3.4的要求;设计方需满足本款3.1、3.2、3.4的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二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7%AD%89%E6%B8%A0%E9%81%93%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7%9A%84%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4%BB%B6%E5%B9%B6%E5%8A%A0%E7%9B%96%E6%8A%95%E6%A0%87%E4%BA%BA%E5%85%AC%E7%AB%A0%EF%BC%8C%E7%BB%8F%E6%9F%A5%E8%AF%A2%E6%9C%89%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3%80%81%E2%80%9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2%80%9D%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3Cp%3E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5-10-29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1-18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11-18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bidweb/%EF%BC%89%E9%80%89%E6%8B%A9%E7%99%BB%E9%99%86%E8%BA%AB%E4%BB%BD%E8%BF%9B%E8%A1%8C%E7%99%BB%E5%BD%95%E7%AD%BE%E5%88%B0%E6%88%96%E4%BD%BF%E7%94%A8CA%E6%95%B0%E5%AD%97%E9%92%A5%E5%8C%99%E7%99%BB%E5%BD%95%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https://ggzy.luohe.gov.cn/gcjs%EF%BC%89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国裕食品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经开区联创大厦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31328
代理机构:恒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谐路与福禄路海赋国际19层
联 系 人:牛恒洁 李培玉 李娜
联系电话:15515926886 15515600182 17638180907
监督单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5757883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供热管线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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