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 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更正为“3.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类似项目业绩(8.0分)”中“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得8分。”更正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得8分。”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补遗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如各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的,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