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北山片区、文华片区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明发改审〔2025〕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城鑫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内容是完善区域道路的排水管网修复改造、路基恢复、改造等工程。
本次排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中建设雨、污水管线总长度约4.326公里,设计管径为DN300~DN800,管道主要沿现状市政道路下敷设,主要采用开挖施工工艺;设计修复的雨、污水管道总长度约为1.923公里。其中非开挖修复的管道长度约为0.647公里,管道非开挖修复工艺主要采用点修等修复工艺;开挖修复的雨、污管道总长度约为1.285公里,设计管径为DN100~DN1000。道路修复改造工程中改造的道路路面设计总长度约4.031公里。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北山片区、文华片区防洪排涝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超过2500万元且小于4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均大于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22199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9日 08:00:00至2025年10月14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wz)%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7%A6%8F%E5%BB%BA%E7%89%88%EF%BC%89%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3C/u%3E%E3%80%82%3C/p%3E%3Cp%3E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wz%EF%BC%89%3C/u%3E%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i%3E%3C/i%3E%3C/p%3E%3Cp%3E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wz/%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5335019,传真: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鑫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邮编:/
电子邮箱: fzxqsy@126.com
电话: 18059093302 ,传真: / ;
联系人: 何工、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wz/%3C/p%3E%3Cp%3E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山路 209-1 号(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