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东、西、昌平校区锅炉房及附属换热站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UCTHJZXCS20250020/XHTC-FW-2025-2017
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东、西、昌平校区锅炉房及附属换热站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2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2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供应商必须独立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供应商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内容响应。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如下:
|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 | 数量(项) | 预算总价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 1 | 东、西、昌平校区锅炉房及附属换热站设备维护 | 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最终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 1 | 61.23 | 61.23 |
| 1.简要服务要求: 完成东校区锅炉房4台热水锅炉、西校区锅炉房2台热水锅炉以及昌平校区3台热水锅炉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不限于锅炉设备、自控部分、其他辅助设备、换热站设备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采购用途:自用 | |||||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1)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低于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2)允许分包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生产或提供采购设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2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3.5供应商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或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3.6 应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获取。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采购文件,请按以下注意事项操作。 (1)请供应商在公告链接附件下载“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填写后,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pingqian@xhtc.com.cn),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如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3905911)。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网站>(http://***/)上发布。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5.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BUCTHJZXCS20250020/XHTC-FW-2025-2017;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21174621;
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7.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邮 编:100036;
E-mail:pingqian@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赵静淑、刘聪、平茜、王跃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化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010-6443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赵静淑、刘聪、平茜、王跃增 010-63905966、010-6390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淑、刘聪、平茜、王跃增
电 话: 010-63905966、010-6390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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