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服务项目
征集公告
睢县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睢县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睢县财框架采购-2026-1;招标编号:睢政采【2026】004号;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最高限价:第1标包:控制费率100%(是指成品油对外市场挂牌价控制费率,要求挂牌价不能超过发改委成品油政府指导价);第2标包:控制费率100%;第3标包:控制费率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睢县公安局拟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征集车辆燃油定点服务2家、车辆定点维修服务8家、保险定点服务2家,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内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睢县公安局;
5.4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期满后,在征集人认可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
5.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5.6 标段划分:3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预算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残疾人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绿色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材产品以及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特定要求:第1标包供应商需自有或承租加油站点(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且自持有或承租加油站点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第2标包供应商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格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内容应包含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第3标包供应商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公司,如授权的分(支)公司参加投标的,分(支)公司须同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允许使用总公司的企业资质等资料,但须经总公司授权,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开标现场查询)。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本次项目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响应文件前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6年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征集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1开标室;
3、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3日10时00 分;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征集文件确定的时间内,登录远程开标大厅网址,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供应商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V6.9.0》;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 2021 年 6 月16 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7、异议和投诉渠道: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 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睢县公安局
地 址: 睢县凤城大道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 0370--3116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通泰路豫鹰宾馆北1号楼9层A901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7737771027
3、监督单位: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0-6022957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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