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59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法律依据与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等实行强制检定。四川天府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是宜宾市唯一一家可承接医院所有强检和非强检项目的单位,具备执行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及校准的资质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2:专业资质与能力 该机构拥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具备开展相关检定项目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该单位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够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计量数据可以溯源至社公标,具有法律依据,检定结束后形成医用设备质量控制报告,为医院提供包括所检定计量器具品目、数量、所在科室、不合格原因分析等信息,满足医院高标准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要求。如果计量设备的性能、指标未达到国家标准,经整改后,该机构免费进行第二次复检 3:服务连续性与效率 该机构长期为宜宾市医院提供计量检定服务,熟悉医院需求和实际情况,能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检定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减少因设备送检带来的生产中断和运营成本。 4:经济合理性与就近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应遵循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选择本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可降低运输成本和时间,提高服务响应速度,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 5:公共服务属性与公信力 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该单位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公共服务属性,能够保证检定服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选择本地区唯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符合法律规定,能够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天府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利民路2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16号
联系电话: 0831-828810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宁老师
联系地址: 瑶湾路300号
联系电话: 0831-8228012
六、附件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