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9820201020001 | ||||||||
报建名称: | 泰然生物谷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508271532214019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泰然生物谷项目景观示范区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泰然生物谷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孟宏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令楷 | 招标联系电话: | 13927471720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孙文全、李鑫、吴悦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477050744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九峰一路以北、光谷四路以西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施工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武汉泰然生物谷项目A地块景观示范区工程的硬景【如广场地面、旱溪、木平台、观景平台、景墙、休闲平台等】、水景(如特色水景、对景水景等)、广场地面、花池、台阶、坡道、排水沟、井盖及各类建筑基础,完成本设计图内的各类绿植的选型、运输、种植及养护期内养护工作;2.雾森系统;3.地下室顶板结构0.9米以上的种植土回填;4.其它室外雨水箅子井至雨水井由景观施工(室内正负零以上雨水至室外雨水井含中间雨水箅子井由总包施工);5.水体至污水井段(其中所有污水管网由总包施工);6.绿化用水表后阀后管网(自绿化用水水表前管网,含表及表后阀由总包施工);7.电源配电箱安装和电源电缆的施工;8.照明、水景、背景音乐和监控管线预埋和施工;9.照明灯具、水泵、背景音乐设备、监控设备的安装;10.照明系统、水景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和监控系统的调试。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900.00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018-420118-70-03-057310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08-28 17:00 ~ 2025-09-19 1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900.00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园林绿化工程)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2、其他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2)企业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人员社保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4)其他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其他内容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
备注: | 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投标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开标现场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