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用气体-2025(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2025-149-2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2025(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用气体-2025):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气体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用气体-20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用气体-202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已缴存的 2024年4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提供已缴纳的 2024年4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开标截止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记录: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特定资格:1、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营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3、产品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产品生产厂家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充装人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书。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9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会议室2
开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会议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5日(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5、投标人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邮箱号:2059407584@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新城航天东路155号
联系方式:029-61199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联系方式:029-86253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薇、张亚娜、聂肖
电话:029-86253389
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