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验收结果公告中央资金部分项目>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一、合同编号:JH24-211100-00359-001-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资金部分项目>
三、项目编号:JH24-211100-00359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资金部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惠宾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13604937002
供应商(乙方):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大街西华府小区办公二号楼
联系方式:13842723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1.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2.1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2.2生态修复的必要性、重要性与可行性分析2.3提出项目目标、修复模式和措施优选:2.4按照行政区划分工程子项目布局2.5编制工程概算2.6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2.7项目效益分析履约要求:测绘精度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方案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74号)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履约地点: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韩立君、陈苏锦、李晋、李丽娜、高恩广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