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二坑溪龙腾湖暗涵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九曲湾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186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5开标室(工程类)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30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31.5000;单位:% | |||||||
监理服务周期 | 128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550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龙锋(注册号:45003536;身份证号:452225********213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那黄大道-良庆大道)段施工监理,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伏波大道东延长线(顺安路-开发区边界)道路工程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35.0000;单位:% | |||||||
监理服务周期 | 128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550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仇小武(注册号:45005384;身份证号:360121********12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南宁市朝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秀厢大道~罗伞岭水库)监理,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监理,南宁市那况路(那荷路-规划21路,昆岭路-金仑路)工程,罗伞岭西路(望天岭路至永林路)工程,三塘片区规划25路(鞍马岭路-昆仑大道、三塘南路-松柏路)监理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39.8000;单位:% | |||||||
监理服务周期 | 128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550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洪镇(注册号:44018425;身份证号: 452122********033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金鼓江疏港(钦海)大道(马莱大道至金五街)工程施工监理,江南 9 号路上跨高速工程,藤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段磊0771-5575426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一式4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