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宣化区全域矿山易盗采区监控光纤链路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XH-2026061
项目名称:宣化区全域矿山易盗采区监控光纤链路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2850000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
采购需求:为宣化区全域矿山易盗采区租赁光纤传输链路,为点位实现监控视频数据安全、稳定回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⑵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⑶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⑸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执行。执行方式: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⑹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⑺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⑻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⑼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中标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银行联系贷款。⑽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化分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路49号
联系方式:0313-3279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01室
联系方式:029-86194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苗
电 话:029-86194709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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