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5-PL-GK-HW-063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5年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4 14:15:23
二、更正信息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对原招标文件作了调整,本次调整涉及条款及内容较多,请各潜在投标人予以关注:
(一)具体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条款位置 | 原内容摘抄 | 变更后内容(摘抄) |
1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无 | 增加: 19.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2 |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基本文件 | 无 | 增加: (6)海关“两新”项目廉政承诺协议(见第六部分,打印后加盖投标人印章)。 |
3 |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三)技术应答文件(4) | 必须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 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印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4 |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三、采购需求 | 无 | 增加: 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5 | 三、采购需求 | 01包: 品目1:气相色谱仪一 3.主要技术参数 3.1 主机部分 …… 02包: 品目1:气相色谱仪四 …… ★4.主要配置 [配置3]GC-FID-FPD-顶空…… | 01包: 品目1:气相色谱仪一 3.主要技术参数 3.1 主机部分 …… 02包: 品目1:气相色谱仪四 …… ★4.主要配置 [配置3]GC-FID-FPD-顶空……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6 | ★六、质保期 |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因故障停用,质保期相应顺延。 |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因故障停用,质保期相应顺延。 |
7 | 七、售后服务要求 | 无 | 增加: (6)设备安装完成后,无法在验收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达到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验收无法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技术要求的,用户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投标人及制造商)违约责任,将验收结果上报海关总署,由海关总署将涉事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信息、投标产品信息等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同时,海关总署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 |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重新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更新后完整的招标文件,并以该版本文件作为唯一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三)若因未及时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由2025-11-14 08:45:0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12-07 08:45:00(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联系方式:13791032720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10-6519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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