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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

齐齐哈尔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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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0205G2508290010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依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依安县新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依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依发改审批(2025)24号、依安县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新兴政发〔202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依安县新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村级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依安县新兴镇爱农村村委民委员会院东侧

2.3建设规模:新建生产厂房(含消防泵房)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厂区地面硬化2000平方米,630KVA变压器一台。配套年生产3万吨秸秆精细粉生产线1条。

2.4计划工期:总工期:56日历天, 计划设计工期:202510 06 日-202510 15日(10 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2025 1016 日-20251130日(46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主要工作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5.1设计

完成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变更及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批,配合竣工图绘编制等。

2.5.2施工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77.7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7.39万元,施工费用570.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3.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C、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3.6业绩要求:提供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202401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3202401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性提出);

3.7.4202401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返聘协议。

3.9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返聘协议。

3.10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二级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返聘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09031700分至2025091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9270900分。开标时间为2025092709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09270900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招标拒绝本项目投标资格。

9.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9.4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依安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依安县新兴镇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2-783000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上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7-3号308B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17790620891

邮箱: hljszzb2025@163.com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名称: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北新路 20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3352526592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依安县依安镇泰安北大街 6 号

电话:0452-7012346

12.2.2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北新路 20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3352526592

邮箱:yaxjgg@126.com

日期:2025年09月0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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