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南湖体育场排危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得 5 分。本项满分5分”,现修改为:“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得 5 分。本项满分5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结算办法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国家审计或本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现修改为:“14.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结算办法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造价以最终审定金额为结算依据”。
3、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自贡市运动技术学院
2025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