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1南漳县火田村至小漳河段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NZ-JSGC202512GL-01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S251南漳县火田村至小漳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51南漳县火田村至小漳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襄发改审批〔2024〕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51南漳县火田村至小漳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襄交建管〔2024〕193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鑫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南漳县肖堰镇火田村,沿S251老路向南布线,在小漳河村改线跨越漳河后接回S251老路,终点止于巡检镇小漳河村,路线全长15.035km。全线共设桥梁286.16m/2座及涵洞配套设施、分离式立体交叉7处(均利用平宜高速公路桥梁)。本项目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监理服务费:150万元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成本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0 合同估算价:1500000.00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 2.6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2%80%94%E6%9C%8D%E5%8A%A1%E5%AF%BC%E8%88%AA%E2%80%94%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9%A1%BB%E7%9F%A5%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F%BC%89%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8%A5%84%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6%8C%87%E5%8D%97%EF%BC%89%E3%80%82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D%97%E6%BC%B3%E5%8E%B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12月17日 | |||||||||||||||||||||||||||
附录: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注: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
| 备注: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