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界至平山公路(K21+300~K29+500)路面提升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539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动界至平山公路(K21+300~K29+500)路面提升工程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发改投资[2026]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动界至平山公路(K21+300~K29+500)路面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道路全长约8.2km,采用农村道路建设标准,道路路面宽约7.8米,双向两车道+土路肩,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2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3招标的范围:动界至平山公路(K21+300~K29+500)路面提升工程项目,按农村道路标准建设道路长8200米、路基宽8.0米、路面宽7.8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大坡镇、寺面镇。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工程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 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1 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贵港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8日 00:00 时至2026年10月28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链接],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链接])。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8080/BidOpening/%EF%BC%89%E4%BD%BF%E7%94%A8%E4%B8%AA%E4%BA%B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AD%BE%E5%88%B0%EF%BC%8C%E5%B9%B6%E4%BD%BF%E7%94%A8%E5%8A%A0%E5%AF%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8%A7%A3%E5%AF%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8080/BidOpening/%EF%BC%89%EF%BC%8C%E4%BD%BF%E7%94%A8CA%E9%94%81%E6%88%96%E2%80%9C%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7%99%BB%E5%BD%95%E3%80%82%E5%A6%82%E9%A6%96%E6%AC%A1%E7%99%BB%E5%BD%95%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5%AD%90%E7%B3%BB%E7%BB%9F%EF%BC%8C%E8%AF%B7%E6%A0%B9%E6%8D%AE%E7%99%BB%E5%BD%95%E9%A1%B5%E9%9D%A2%E7%9A%84%E5%B8%AE%E5%8A%A9%E6%89%8B%E5%86%8C%E8%AE%BE%E7%BD%AE%E6%B5%8F%E8%A7%88%E5%99%A8%E5%8F%8A%E5%AE%89%E8%A3%85%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7%9B%B4%E6%92%AD%E6%8F%92%E4%BB%B6%E3%80%82%E4%BD%BF%E7%94%A8%E2%80%9C%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6%8A%95%E6%A0%87%E7%9A%84%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F%BC%8C%E8%AF%A6%E8%A7%81%3Ca href="[链接]">“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链接](广西.贵港)、[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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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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