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界首市王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田间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2、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
1.1项目名称:2025年界首市王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田间道路施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5年界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5〕23号
1.4招标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1.5项目法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1.6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项目出资比例:100%
1.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界首市王集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界首市王集镇胡台村、秦庄村、赵大村、李油村新建28条田间道路,长度共计约11.425公里,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8387605.67元
2.7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交通或住建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3.5.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5.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3.5.6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界首市新阳东路969号
邮 编:236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58-2850075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6号房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7555193339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8-4888003
地址:界首市胜利路与原 308 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楼)
行业监管部门: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558-2850077
地址:界首市新阳东路969号
9.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