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信都区西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邢台市信都区西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信批投资【2025】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龙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龙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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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6815.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4948.21 万元,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5813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716.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902.42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42442.42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527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814.17平方米(配套人防面积6233.58平方米),包括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15061.61 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1752.56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人防、供电、供热、供水、供气、道路硬化、绿化等工程。共建设:-2+1+19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2+1+20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2+1+21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2+20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2栋、-2+24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2栋、-3+24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3+1+23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2栋,3F公建配套1栋,配套建设门卫、换热站、地下储藏室及地下车库。
本项目为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
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滨江路以东,新兴大街以南,文苑路以西。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5195.07万元(其中:设计246.86万元,建安工程64948.21万元)。
2.3计划工期:1090(其中设计90日历天,施工1000日历天)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可不附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且不提供此类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款。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资料并满足上述要求。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向业主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附全部证明文件的原件(人员身份证除外),供业主查验,且提交的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前述证明文件本身为电子文件形式,则中标人可无需提供纸质原件
。
3.1.2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1个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1个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以上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不小于6.5亿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交工)证明资料。
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融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包含设计、施工的业绩
。业绩时间与建筑面积均以竣工验收(交工)证明资料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含)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不超过1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2
00:00:00至2025-12-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889/sszt-zyjyPublic/zyjyhome//login?OWASP_CSRFTOKEN=&roleType=13?ionCode=130503%EF%BC%89%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90%8D%E7%A7%B0%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王朝利 ,联系电话: 0319-267767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信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3216335
电子邮箱:xdqzj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龙岗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信都区太行路 1290 号 6 层 | 地址: | 邢台市钢铁路205号 |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李健 | 联系人: | 王朝利 |
| 电话: | 0319-2297977 | 电话: | 0319-267767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tjiadi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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