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2025-034
项目名称: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食、副食及干调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1+1+1模式(第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后续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lnmd188yzx@163.com )。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资料提供齐全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大街2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6646911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杨宗璇、0421-310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6646911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