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628]WK[TP]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平和县大溪镇闽台乡建乡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陪护式”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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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逸砚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海西金融广场b栋1505 | 742,000.00元 | 平和县大溪镇闽台乡建乡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陪护式”服务项目(总价):7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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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平和县大溪镇闽台乡建乡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陪护式”服务项目):
服务类(厦门逸砚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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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平和县大溪镇闽台乡建乡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陪护式”服务项目 | 平和县大溪镇闽台乡建乡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陪护式”服务项目 | 沿灵通路南至大溪镇卫生院、北至宏斌社区、东至店前村范围内,及该范围内沿灵通路河岸两侧景观提升的以下设计内容形成策划方案 | 1.形成策划方案2.供应商派驻现场服务人员需不少于5名,平均每月指导服务不少于10天/人次或服务期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天/人次(含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但线上服务时长不得超过总时长的50%) | 30个日历天,开始时间以收到采购人通知当日算起 | 项 | 完全响应陪护式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 74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赖林泉 |
评审专家: | 黄溪平 、黄少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1.5% 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于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当日,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名称:厦门韦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帐号:161 050 100 100 452 994。中标/成交供应商需提供3份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采购人留底备案(与提交政府采购6.0系统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平和县大溪镇闽台乡建乡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陪护式”服务项目:1.11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
联系方式:0596-530015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韦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木浦路101号恒缘1985A栋1001室
联系方式:13358324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心娥、黄艺洋
电话:13358324113
厦门韦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