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杭州东站、宁海站、庄桥站、金华、莆田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杭州东站、宁海站、庄桥站、金华、莆田灯具采购招标人为杭州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杭州东站、宁海站、庄桥站、金华、莆田灯具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情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认证认可:投标产品及灯具驱动须通过国家强制性 CCC 认证;
3.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MA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以下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结温报告检测依据:CALT 001-2014 《LED灯具结温测量方法》;
照度均匀度检测依据:GB/T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
蓝光危害检测依据: GB/Z 39942-2021《应用 GB/T 20145 评价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
电磁兼容检测依据:GB/T17743-2021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芯片检测依据: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IES LM-79-19 固态照明产品光学和电气测量方法;
防腐等级检测依据:JB/T9536-2013户内户外防腐低压电器环境技术要求;
防护等级、有效使用寿命由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年至今)已完成业绩同类型灯具、类似场景(铁路客站、雨棚等相似场所)照度均匀度现场实测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须有项目现场照片及实测数据);
注:2024年6月30日以前的照度均匀度现场实测检测报告须依据《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08)出具,2024年7月1日以后对应的照度均匀度现场实测检测报告须依据《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23)出具。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5年(2020年至今)国内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6月23日 10:10至2025年6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