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桩基施工分包工程采购公告
一、招标类别: 专业分包
二、招标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7日14:00
四、项目内容: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风机吊装分包工程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
五、招标范围:
(1)本工程涉及16台风机的吊装工作(包含:机位T01、T02、T03、T04、T05、T06、T07、T08、T09、T10、T11、T12、T13、T14、T16、T17),包括但不限于风机钢混塔、机舱(含机舱变)、轮毂、叶片、传动链等主要部件及相关附属装置的吊装、对接、安装、调试配合等工作。
(2)负责对风机吊装现场进行勘查,与甲方及相关单位协调,确保施工场地满足吊装作业要求。对影响吊装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负责提供本工程风机吊装所需的全部吊装设备及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吊车、吊装索具、牵引设备、登高设备、测量仪器等,并须确保所有设备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所有设备进场前须完成全面检查、维护与调试,并向甲方提交设备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资料。本工程中,钢塔吊具、主机吊具、单叶片吊具、塔筒连接及偏航安装专业工具由甲方提供,其余所需吊装索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4)负责钢混塔、机舱(含机舱变)、轮毂、传动链和叶片等设备装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吊装,对接、安装、调试、检查等工作,叶片、混塔片、机舱等设备按要求配置防倾倒装置,妥善安置保管所有接收设备。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对钢混塔的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法兰面平整度、螺栓孔位置等进行检查验收;对钢混塔安装所用环氧树脂胶、弯螺栓等,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现场取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展后续安装作业。
(5)负责协助甲方、设备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完成风机吊装后的电气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等的连接和调试工作,确保各系统连接正确、运行正常。在风机调试过程中,配合进行各项性能测试,如风速测试、功率测试、振动测试等,及时处理因吊装原因导致的设备运行异常问题,确保风机达到设计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
(6)负责提供风机吊装过程中的原始安装记录、检测数据等资料,为风机的验收和后期运行维护提供依据。
(7)建立健全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生产调度、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8)施工进度要求为2026年11月底左右完成所有混塔吊装,且所有机位的混塔吊装必须严格控制,在现场温度降至-15摄氏度前完成。分包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风机吊装施工进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按时完成吊装任务。
(9)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每个吊装作业面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材料设备堆放整齐,施工垃圾及时清理。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废水处理等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10)风机吊装工程完工后,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方、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作,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11)施工资料由乙方编写、归档,施工过程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独立完成,并及时报送甲方审核,并在工程竣工时统一移交给甲方。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资料未与施工进度同步,每发现一次,便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减1%,直至扣到竣工结算价款的10%。
(12)乙方施工、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指甲方负责租地或征地的永久道路范围外的其他所有项目道路用地)等乙方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线杆迁移费、植被恢复费用、民事协调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时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原貌恢复。
(13)在政府审批用地范围内的基础上,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施工的风机吊装工程段区域满足水土保持及当地村民要求而采取的的所有费用。
(14)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六、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平台: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联系人:高少磊
联系方式:15003930568
日期:2026年10月13日
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3日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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