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的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
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 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3.4.1 条:“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修改为: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
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 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3.4.1 条:“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其他评分因素 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 5 分。
修改为: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其他评分因素 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 5 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修改为: 民工工资担保: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修改为:可以调整,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按相关要求报批。
六、本项目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文件,请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为准。
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9月10日09时30分。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四川昭化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