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RXZBCG[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两所一队”增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9 09:30:00,更正为:2025-11-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19 09:30:00,更正为:2025-11-24 09:30:00。
更正事项1: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⑤质量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土建(或装饰装修)质量员岗位证书。”更正为“⑤质量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土建(或装饰装修)质量员岗位证书。”;
更正事项2: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⑥资料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更正为“⑥资料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更正事项3: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⑦机械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更正为“⑦机械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机械员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更正事项4: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⑧标准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标准员岗位证书。”更正为“⑧标准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标准员须具备有效的标准员岗位证书。”;
更正事项5: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⑨材料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更正为“⑨材料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材料员须具备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更正事项6: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⑩劳务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劳务员岗位证书。”更正为“⑩劳务员1人:供应商拟配备劳务员须具备有效的劳务员岗位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0591-22063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7536093【紧急联系电话:1805904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陈杰
电话:0591-87536093【紧急联系电话:18059049378】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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