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立村检查站安检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立村检查站安检提升工程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 [2026]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固安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35.41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球形钢结构网架扩建面积 923.16 平方米,路面改扩建总面积 4693 平方米,通过网架结构新建、道路扩建及附属安检配套设施完善,全面提升检查站安检通行与安防保障能力。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50.55587 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6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6 年 10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6 年 12 月 26 日。 ( 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94 号 )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 财务要求: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 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1.5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9月28日 08:30 至 2026年10月09日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9 日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18000/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链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 2023 〕 35 号),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 2025 〕 1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壹万贰仟元整(小写: 12000 元),由中标方支付,此费用需包含到投标人报价中。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姚惠娟;服务电话 0316 — 6256021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向河北桦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付冬冬,联系电话: 0316-775131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162582 电子邮箱: gujiansheju888@[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安县公安局 地址:廊坊市固安县固安镇新中街 95 号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联系人:徐占学 电话: 15530687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桦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 200 号狮子城银河湾南区 4-1-123 室 邮编: / 项目负责人:付冬冬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6-7751310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