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52272620250009H3
二、项目名称:独山县公安局配备民警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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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独山县公安局配备民警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 | 7900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龙山大道伯爵国际花园13栋1层1号 | 91522701709696623X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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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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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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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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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独山县公安局配备民警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 | 独山县公安局配备民警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 | 本项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所示范围 | 本项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所示要求 |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服务期3年,具体开始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一年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合同自动延期,延期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警务通终端交付并验收合格,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需要携号转网的服务等,使采购人正常使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志湘、殷梅昌、邓游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规定,以成交总金额*3年的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9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独山县公安局
地 址:贵州省独山县井城街道独山大道60号
传 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 罗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2996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
传 真:**
采购代理联系人:姬天娇、蒙学艳、韦梦纯
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0854-8283666
文件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