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长鸣高精火车模型及铁路周边文创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长鸣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柳州长鸣高精火车模型及铁路周边文创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一、项目名称:柳州长鸣高精火车模型及铁路周边文创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017001001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增加: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原3.6条序号顺延。 |
2 |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 要求工期:217日历天,定额工期348日历天 | 要求工期:410日历天,定额工期 410日历天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桂建管〔2020〕11号除外)。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桂建管〔2020〕11号除外)。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条 | 分包:☑不允许 | 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合同条款约定 分包金额要求:按合同条款约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合同条款约定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 | 履约保证金:☑协议书约定合同总价的【10】%(百分之【十】)。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协议书签署后【14】天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4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
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7日历天 |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410日历天 |
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满分10分):(2)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4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2分; |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满分10分):(2)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4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3分; |
8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 |
9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协议书签署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总额相当于协议书约定合同总价的【10】%(百分之【十】)并且形式(或格式)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银行履约担保。 开具保函的机构须经发包人同意。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为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在承包人按照本款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之前,发包人没有义务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持续到发包人签发的竣工移交证书上所标明的签发日期90天后截止。因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均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如果履约担保的条款规定了具体的期满日期,而在该期满日期前【28】天尚未达到保函释放条件,承包人应不晚于该期满日期前【14】天,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至发包人预期的保函释放条件成就之日,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延长履约担保的,则发包人可以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或从任何对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之后,发包人即不应就该担保提出任何索赔,并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60】天内将该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证明材料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为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在承包人按照本款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之前,发包人没有义务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持续到发包人签发的竣工移交证书上所标明的签发日期90天后截止。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均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如果履约担保的条款规定了具体的期满日期,而在该期满日期前【28】天尚未达到保函释放条件,承包人应不晚于该期满日期前【14】天,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至发包人预期的保函释放条件成就之日,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延长履约担保的,则发包人可以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或从任何对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之后,发包人即不应就该担保提出任何索赔,并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60】天内 |
10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2 施工进度计划 | 7.2.5施工进度:更改原关键节点工期表格 | 7.2.5施工进度:更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12.4.2支付方式: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和票据的方式支付,票据支付不高于合同结算总额的65%,且不支付任何贴息。 12.4.3 支付比例:(4) 进度款支付:②结合项目工期要求:考虑到施工结构简单,实际工期较短,付款需要满足施工关键节点管控要求后,按约定进行进度款支付,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计划延期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将进度款顺延至下月进度款中支付,关键节点如下: 更改原关键节点表格 | 12.4.2支付方式: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和银行汇票的方式支付,银行汇票支付不高于合同结算总额的65%,且不支付任何贴息。12.4.3 支付比例:(4) 进度款支付:②结合项目工期要求:考虑到施工结构简单,实际工期较短,付款需要满足施工关键节点管控要求,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计划延期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将当月的进度款顺延至下月进度款中支付,关键节点如下: 更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15.3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为竣工结算总金额的【3】%。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如下约定办理: (a)在整个工程的竣工移交证书颁发且完成竣工结算之日后【30】天内,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97】%; (b)在工程移交后满【24】个月后【30】天内,发包人将除防水、采暖工程外的最终结算总金额的【3】%支付给承包人。但如果此时承包人尚有任何保修工作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质量保修金金额的付款单; (c)在保修期满【30】个月后【30】天内,发包人将防水工程结算总价的【3】%支付给承包人。但如果此时承包人尚有任何保修工作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质量保修金金额的付款单; (d)在工程移交后两个采暖季后,发包人将采暖工程结算总价的【3】%支付给承包人。但如果此时承包人尚有任何保修工作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质量保修金金额的付款单; 对于发包人按照本款扣留的质量保修金,发包人不必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或(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无;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 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附件4:履约保函 附件5:安全施工合同 附件6:质量保修书 附件7: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其他附件(注:如有其它附件,请按序号顺序添加) | 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8:预付款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10: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2: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3: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4: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附件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16:授权委托书 附件17: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附件18:安全施工合同 附件19: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4 | 工程量清单 | 原工程量清单 | 新增部分“*”号标识,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 年 7 月 17 日 9 时20分 | 2025 年 7 月 21日 9 时20分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以最新上传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柳州长鸣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誉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