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1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4 09:30:00,更正为:2025-08-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14 09:30:00,更正为:2025-08-18 09:30:00。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1.2投标产品具备便携把手,较高便携性,支持开盖或按键开机,整机质量≤1.9kg;”更正为:“▲1.2投标产品具备便携把手,较高便携性,支持开盖或按键开机,整机质量≤1.9kg;(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证明)”;
2、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7、具备AED设备远程智能管理系统“7.4物联网系统信息安全性: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所获得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备案证明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结果通知书。”更正为:“7.4设备远程管理系统具备公安部门认证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等保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二)AED智能外箱“★1、形状要求:机箱外观应比例协调,采用立式储存柜,可储存AED、急救包。” 更正为:“★1、形状要求:机箱外观应比例协调,采用立式储存柜,可储存AED、急救包。智能外箱显示屏可播放急救培训视频、AED使用培训视频和其他宣传视频。”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中“②标注“▲”的条款总数量为7条,未标注“▲”的条款总数量为40条。”更正为:“②标注“▲”的条款总数量为8条,未标注“▲”的条款总数量为39条。”
5、原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8225210200006317[2025]00224;2、本项目监管部门为: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39.2万元;4、采购品目及编码:A02322600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体育东街152号2栋
联系方式:028-83822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
联系方式:028-88503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28-88503579
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