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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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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9-04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89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购买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苏家屯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购买服务

二、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需求

截至目前,苏家屯区负责维护排水设施如下:暗渠3km、排水管道Ф600以上钢筋混凝土管155km、Ф600以下钢筋混凝土管119km、污水检查井5421座、雨水进水井7399座。

城区排水分为牡丹街泵站区域、青年路泵站区域、北泵站区域、新城泵站区域、苏桃泵站区域、南营子泵站区域等六大排水片区,设有雨污水合流泵站7座,总抽排能力 53.75m3/S;雨水泵站6座,总抽排能力17.32m3/S。

现以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作,分别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污泥无害化处置、城区汛期应急排水处置,13座排水泵站春秋两季检修等。具体情况如下:

1、市政排水设施维护

为保证城市排水系统正常运转,全年需对排水管线、检查井、雨水井等市政排水设施进行巡线检查和常态化管理。其中在每年4月至10月期间,对排水井、雨水井、检查井进行为期7个月的集中清掏、清扫工作;排水管线、泵池清扫、清掏工作;同进配套设施进行维护。

2、污泥无害化处理

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城区市政排水共计每年清掏污泥量约2632吨。按照环保要求,排水管网清掏出的污泥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为此服务单位委托专业污泥处理公司对经过初步晾晒的清掏、清扫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按单价元/吨对污泥处理进行采购,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具有污泥处置的相关能力。

3、城区汛期应急排水处置费用

城区共有雪松路公铁桥、山榆路公铁桥、丁香街石材城、红椿路、山榆路浑河商务城等5处积水点,汛期组织应急抢险、出动防汛车辆等。

4、13座排水泵站春秋两季检修

维修电气、水泵、闸门,同时进行养护。

四、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23时59分至2025年09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5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对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水务局
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219号
联系方式:024-89812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方式:024-23180489-0
邮箱地址:343322491@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
电话:024-23180489-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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