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1395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1395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海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位于长江路北侧、永安路西侧。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海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3854.3㎡,总建筑面积约12633.46㎡(其中少年宫建筑面积8338.61㎡),项目总投资额约4650万元。
2.3招标范围:海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的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本项目交付使用前全过程全专业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和项目使用单位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完善和深化、项目各单体工程的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幕墙、通风、空调、消防、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安防等】、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入口大门、围墙、道路、场地(含运动场、停车场)、室外给水排水、室外消防、室外强电、室外弱电(含智能化、安防监控)、室内外标识标牌、泛光照明(亮化)、景观绿化、专变配电房土建设计及低压侧出线和红线范围内室外低压供电管沟和线路等】【专变配电房高低压侧设备及线路(不含低压出线)设计由发包人(代建单位)另行发包】、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门厅、报告厅、食堂、运动场地、办公室、功能室、活动室、附属建筑设施等)、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以及必要的专项设计和设备设计(含提供设备通用清单及参数)等,同时向发包人(代建单位)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后续的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配合、抗震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智能化专项审查配合、招标配合、预算编制配合、施工现场配合,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参与样品现场选样、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并参与论证、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深度必须满足最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工程预算编制的要求。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必须具体到节点详图及详细说明。
(2)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配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设以及运营阶段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及服务工作,以及配合组织各阶段评审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等。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4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代建单位)要求并通过审图;
2.6设计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如有)完成止。
设计工期:100日历天。其中:①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根据发包人(代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完成方案文本(含景观方案及小品等)优化和深化;②设计方案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并提交给市规划部门审查;③初步(扩初)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4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含消防设计审查);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代建单位)要求执行。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须经发包人(代建单位)确认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查。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代建单位)要求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代建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提醒: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二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4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4.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70分 综合标(企业资信):20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0.1分,每负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满分70分,暗标) | 1.设计总说明(满分20分) | (1)设计说明能对本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 (3)设计效果有创意、有特色; (4)投资估算合理。 评分等级:优秀,得16(不含16分)-20分;良好,12(不含12分)-16分;一般,得8-1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总平面布局 (满分20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2)活动中心内外交通分析、更好地满足交通流线及学生集散要求,针对周边交通现状及交通流量的变化,建筑退让方案是否合理、科学、操作性强; (3)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评分等级:优秀,得16(不含16分)-20分;良好,12(不含12分)-16分;一般,得8-12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3.鸟瞰图 (满分10分) | 不同角度透视图、鸟瞰图,体现设计风格,环境美化,与学校总平面图展示效果一致,能展示项目整体效果。 评分等级:优秀,得8(不含8分)-10分;良好,6(不含6分)-8分;一般,得4-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4.建筑平面设计、立面设计及内部功能布局 (满分10分) | (1)建筑平面设计、立面设计及内部功能布局是否有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外立面简洁、庄重大方、美观、经济,比例尺度和谐科学,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评分等级:优秀,得8(不含8分)-10分;良好,6(不含6分)-8分;一般,得4-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5.景观绿化、活动场地的方案设计(满分10分) | (1)须与活动中心景观、青少年文化元素统筹考虑,融入整体布局,以实现整体环境的美学提升与文化底蕴积淀。 (2)对本招标项目景观绿化构思与创意的设想是否合理先进,整体美观性且符合项目功能特点和总体定位; (3)活动场地安排是否最大利用平面空间,布局是否合理。 评分等级:优秀,得8(不含8分)-10分;良好,6(不含6分)-8分;一般,得4-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注:1、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方案设计成果采用A3纸幅,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80页。本项目投标人需将方案设计文件,保存为PDF格式。 3、各投标人的方案设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
3 | 综合标 (20分) | 1.项目组人员配备(满分11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并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 (4)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得1分; (5)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证书,得1分; (6)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得1分; 注:上述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等的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上述人员无扫描件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注册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2.企业业绩(满分9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每提供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二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③如投标人业绩与用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为同一项目时,则该项目不得分。 |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顾鑫; 相关负责人: 梅峻熙。
(5)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 66-1 号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 66-1 号
联系人:钱江联系人:梅峻熙
电话: 18112281578电话:18112259700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安平中路59号翠竹园26幢301室
联系人:陈亚华、付萌萌
电话:0513-88962600,15962766671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81868395邮箱:hafgw9912@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