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建办公场所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临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建办公场所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临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建办公场所施工
1.2 采购编号:【HXZB】20260088
1.3 建设地点:洞庭湖路与兖州路交叉口附近。
1.4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计划建设集成打包箱式两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840平方米,可满足约30名项目管理及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办公、会议研讨、住宿就餐及车辆停放等核心需求,具体以询比文件中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1.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
1.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1.7 质保期:2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4 信誉要求:
2.4.1 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3%80%90%E5%8C%85%E5%90%AB%E4%BE%9B%E5%BA%94%E5%95%86%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91%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8%AF%A2%E6%AF%94%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3%80%82%3C/p%3E%3Cp%3E%E6%B3%A8%EF%BC%9A%E5%AF%B9%E4%BA%8E%E4%BE%9B%E5%BA%94%E5%95%86%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4%B8%AD%E6%9C%AA%E6%8F%90%E4%BE%9B%E6%88%96%E6%9F%A5%E8%AF%A2%E8%BF%87%E7%A8%8B%E4%B8%AD%E8%BE%93%E5%85%A5%E4%BF%A1%E6%81%AF%E6%88%96%E6%9F%A5%E8%AF%A2%E8%B7%AF%E5%BE%84%E4%B8%8D%E5%87%86%E7%A1%AE%E7%AD%89%E7%9A%84%EF%BC%8C%E5%8F%AF%E7%94%B1%E9%87%87%E8%B4%AD%E4%BA%BA%E6%88%96%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9C%A8%E5%BC%80%E8%AF%84%E6%A0%87%E5%BD%93%E5%A4%A9%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5%A4%8D%E6%A0%B8%E5%B9%B6%E7%95%99%E6%A1%A3%EF%BC%8C%E4%BB%A5%E6%9F%A5%E8%AF%A2%E5%A4%8D%E6%A0%B8%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3%80%82%3C/p%3E%3Cp%3E2.4.2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4.3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 其他要求:
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2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5.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供应商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对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询比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审时由询比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3.3 询比文件售价:0元。
3.4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及应提供的资料:
(1)现场获取:
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询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前来获取询比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电子邮件获取:如无法现场领取的,可将上述(1)中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发送至hxzx04@163.com,领取询比文件,邮件内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5.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受理异议的联系人:于留洋,联系方式:0371-55131206。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兴瑞汇金国际10号楼
联系人:靳女士、陈先生
电话:0371-85300691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于留洋、魏星
电话:0371-55131206、0371-55173801
电子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新港大道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10号楼
投诉电话:0371-68515151
邮 箱:hkggjjyjt@126.com
郑州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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