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02-00059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A、履约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B、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中标人在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项目款,具体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公布2025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修订)规定执行。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上级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开展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质量要求:合格
(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由无障碍改造机构负责上门评估改造对象的家庭环境,根据残疾人身体状况及改造意愿,设计提出“一户一案”改造方案;依据经审核确定后的改造方案实施具体改造工作,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入户设计:由无障碍改造机构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一户一案”设计无障碍改造方案,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经残疾人或其联系人签字同意后,存入改造档案。
(2)改造施工:由无障碍改造机构依据审核通过后的改造方案进行无障碍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机构要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设计图、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
(3)工作验收:改造完成后,由无障碍改造机构向招标人申请验收,并提交《验收单》及有关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由残疾人或其联系人对改造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6)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A.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
B.维修及技术保障:由无障碍改造机构负责所有产品的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技术保障。
(8)改造参考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存储)现场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60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各潜在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北昌街东府花园8-3A
联系方式:0429-221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联系方式:0429-5716566
邮箱地址:lndxztb2023@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90800001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亮
电 话:18698952553